算是小小報告一下近況
16-18日之間跟s出門玩了三天。

 玩完回家兩天吧,才打算去應徵附近一家咖啡廳的工讀工作,就接到媽媽友人的來電,說她店裡缺人手,問我要不要去試試看,然後我就去了。
因為正逢五折特賣期間,從我開始上班第一天起就要連續七天每天從早上九點上班到晚上十點,期間幾乎都只能站不能坐。
除此之外,工作內容還不算繁重,就是一直認衣服、記廠牌、折衣服、招呼客人之類的。
目前應該是做了第五天吧....0.0",因為沒有適合久站的鞋,所以我的腳從第一天開始就痛到不行,腳能痛的地方全輪著痛過了,水泡的問題倒是在換上絲襪後搞定,只是到今天晚上才發現除了腳掌的腳趾是腫的之外,腳的內側靠近腳心的凹陷處有一處很容易看得到血管的地方整個腫了起來,裡面青青紫紫的,又痛又癢,而且腳底有一半這幾天來都是麻的,連腳趾甲裡面都整個變紫色= ="
只要走路都會痛,平常上班時還要硬忍,用正常的走路姿勢還要擠出笑容。

除了我不爭氣的腳很糟糕之外,同事跟店長都很照顧我,也很努力的帶我,我不知道各位同學工作時的心情轉變的情形,但是我到工作第三天就開始覺得不想做了,不是因為辛苦才不想做,而是真的覺得不適合。(自己講這話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我就說直接點好了。
我討厭生活完全被工作綁住,每天只想著衝業績;我也不喜歡一直硬要推荐衣服給客人,還要尖叫說好好看;我不喜歡當面甜言蜜語百般討好,親熱得好像自己愛人,一轉身就馬上可以說這個人其實怎樣又怎樣;我也覺得要記得每件衣服的廠牌質料樣式庫存放哪很難、記得每個客人的名字背景尺寸偏好消費習慣很辛苦。我更不喜歡店長默默暗示我將來要強硬一點,把另一個同事手上的客戶轉到我手上.....這種私下較勁的生活真的是我完全陌生的一片。
最後也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對這份工作完全沒有熱情
我有成功介紹衣服給客人過,之後同事問我:「是不是很有成就感?」時,我一瞬間啞口無言,我想起當她確定要挑那件我選給她的洋裝時,我只覺得鬆了口氣,終於不用再煩惱要拿什麼給她穿了...一點都不值得高興。我看著整店的客人時,一點特別的感覺都沒有,只不過客人一多事情很忙時,一天十三個小時可以很快過掉這件事讓我高興點而已....

也許像s跟媽媽說的,工作本來就是件厭的差事,我們不可能做喜歡的工作做得很開心,但是一份完全沒有成就感也不感到開心的工作我真的應該繼續下去嗎?才做幾天就說不做,似乎真的太任性,尤其同事都非常的照顧我,就這樣縮手不幹真的很不負責...晚上騎車回家時都邊騎邊哭,很氣自己怎麼這麼嬌氣不能忍耐,但也真的很不想繼續做這份我不喜歡的工作。
跟同事聊天時,她說人就是要出來闖,賺很多錢讓自己過好的生活,這樣人生才有意義跟目標。像我之前那樣在家裡幫家人做事,一點價值跟意義都沒有,沒有錢一切都沒有用。
我其實聽了不太舒服,也許她說的是對的,這就是現實,人活著就該拼命賺錢,把這個當奮鬥的目標人生才有方向,搞不好下一秒就會死掉了,一定要讓自己好好享受,其他的事要等有錢再談。
也許是我在某個層面上被保護得太好,也或許是我真的太天真不懂現實人生的殘酷面,但是我真的覺得衣服不用買華服,簡單自在就好;生活不用太奢侈,有一定的品質就夠了,我想要有多的時間陪陪家人男朋友跟貓咪,也許下一秒出門就會出意外死掉,但是如果死掉的時候能有很多很棒的回憶就夠了。
.我本來是想說把十二月做完就算了,結果跟媽媽談,說我真的不願意長久的做下去時,她叫我忍耐一陣子,做到農曆年前吧(看在錢的份上...)。我這樣好像真的很糟糕....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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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gfly19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